選民選擇法案


為什麼我們要轉變為選民選擇法案


作為橙縣選舉事務處主任的服務經歷中,最讓人感到興奮的部分之一就是看到選民肯定投票體驗的反應。

我們的選民告訴我們,他們在投票時兩個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簡單性和安全性。隨著我們在2020年推動投票中心,這意味著我們為選民在地點、時間以及如何投票上提供更多的選擇。這也意味著不僅可以實現更順暢的運作,還可以提高選民的體驗,避免投票中的麻煩並提供更安全的投票環境。

我的團隊和我期待著協助您輕鬆投票 - 我們感激您並謝謝您繼續將您的選票與信任交付於我們。

Neal Kelley (尼爾.凱利)
選舉事務處主任
加州橙縣

什麼是選民選擇法案?

選舉法規定如何進行投票中心選舉。


加州參議院第450條法案,於2016年由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州長簽署成為法律。法律授權各縣以全體郵寄投票方式進行任何選舉,及在管轄區內提供選票投遞箱、投票中心並進行推廣活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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